闽会考【2008】 28 号
各设区市会考办: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6】76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08】34号)精神,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将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应届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2006级考生是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的第一届应届毕业生,为了确保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严肃性,现就2009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考籍基本信息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的说明
(一)考生考籍基本信息包括:会考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生类别等。
(二)会考号必须与学号相一致,2009届会考考生依然是9位会考号。
(三)姓名不得超过四个汉字,汉字间不可放空。
(四)身份证号为18位数字,性别为男或女,均不可放空。
(五)考生类别指考生的文、理倾向,文科倾向即高考将报考文史类,理科倾向即高考将报考理工类。
二、关于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的校核要求
(一)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由考生学籍所在校负责校核。
(二)个别考生姓名中汉字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或因各种原因已更改姓名且尚未勘误的,学校应打印《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___级考生姓名更改名册》(以下简称《考生更名册》),并根据表中说明进行填报,同时应在《福建省高中会考管理系统(中学版)》中更正。
(三)个别考生身份证号码、性别与考籍建档时有误的、或没有录入号码的、或用其他数字代替的,此次均应在《福建省高中会考管理系统(中学版)》中更正。
(四)考生类别不同成绩总册中呈现的考试科目也不同,学校应认真核对考生的文、理倾向,确保与考生高考报名时的类别相一致,同时应在《福建省高中会考管理系统(中学版)》中更正。
(五)各中学应将认真校核后的考生考籍基本信息以数据库方式逐级上报,报送的方法与高一新生建档时上报数据库的方法一致。
(六)2006级考生的各类增减数据,包括省内外转学、省内外寄考、复学、留级等增减情况的变更,必须在2009年1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报名考试数据库中上报。外省转学生的省级成绩证明原件必须及时报送我办确认。
各中学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进行校核,并同时打印考生花名册给每位考生进行确认,核对无误后按照上述要求逐级报送相关表册和考籍数据库,各设区市会考办须在2009年2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省会考办核实更正。
2009年3月底前,我办将汇总上报的全省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经核实后打印2009届考生会考成绩总册下发各有关单位存档,并不再对考生考籍基本信息进行勘误。
2009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考籍基本信息校核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相关成绩总册、成绩证书的正确打印;关系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必要参考之一的应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准确性;同时也关系到部分出国留学考生高中阶段成绩认证的申请受理。各级会考办、各有关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设区市会考办应根据本辖区的工作特点与时间安排,及时转发本通知至各级会考办和有关学校,组织和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
2008年10月24日